本校辦理情形

實施

策略

教育部建議學校應執行項目

目前執行的狀況

負責

單位

行政

督導

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由校長或副校長擔任小組召集人,並納入學生代表,規劃及辦理相關活動。

成立時間:民國96年7月6日行政會議通過,校長為召集人並於97年10月成立高苑科技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輔導學校有效執行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每學年至少定期召開兩次會議。

圖資中心

課程

規劃

規劃通識課程中開設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

本校法律與生活(全校共同必修)授課時,必教授相關智慧財產權知識與法律。

通識中心、教務處

教育

推廣

1.連結智慧財產權資源網頁,妥適運用。

於本校智慧財產權宣導網之教育部相關宣導資料連結智慧財產權資源網頁,妥適運用,並定期更新。(網址:https://www.kyu.edu.tw/kyukm/index.html)

圖資中心

2.強化教師及行政人員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於行政會議宣導智慧財產權觀念,要求教師上課時提醒制止學生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並舉辦智慧財產權相關研討會。

圖資中心

3.於圖書館影印機上揭示尊重智慧財產權標示?

已要求校內提供影印 服務之單位,貼上警語。

圖資中心

4.學校應善用智慧局提供之智慧財產權題庫及國內觸法受罰案例,規劃有效宣導方式,提供校內師生參考運用,加強師生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本校運用於月會、新生訓練及學校智慧財產權宣導網參考智慧局智財權小題庫、觸法受罰案例,宣達本校師生週知,每年度例行舉行智財權宣導並聘請專長學者蒞校演講,學務處另準備宣導影片供導師班級宣導使用。

學務處、

圖資中心

5.建議教師將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加註於授課大綱,並於學期之初明確告知,同時適時提醒或制止學生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必要時應通報學校予以輔導。

嚴格要求所有教師需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並於所有課程之授課大綱中加註「遵守智慧財產權及嚴禁非法影印」警語。

教務處

6.學校與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應限期將遏止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已要求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是否已將「不得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總務處

7.學校應要求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單位,訂定影印服務規則並列入不得非法影印之規定。

本校已將「不得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總務處

8.學校應於校內提供影印服務區域,於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

於提供影印機 之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

總務處、

圖資中心

9.學校應訂定具體方案或措施協助弱勢學生購置教科書;並由圖書館購置教科書,提供學生借閱。

學生書籍費納入助學貸款一併申請。每學期定期請各系圖書諮詢委員協助彙整專業圖書推薦採購清單,包含教科用書在內,每學期定期請各系圖書諮詢委員協助彙整專業圖書推薦採購清單,包含教科用書在內,集體訂購書籍,以降低書價,實行成效良好,整合各系所教師推薦購置之教科書清單,並放置圖書館網頁供讀者查詢,讀者可依此清單,點選查詢館藏狀態,方便查閱並成立教師指定用書專區,由各系老師推薦,共計9780冊用書。

學務處、總務處、

圖資中心

 

 

 

 

 

校園

網路

管理

 

 

 

 

 

 

 

 

 

 

 

 

 

 

 

 

 

 

 

 

 

 

 

 

 

 

1.各大專院校依據各校環境與狀況訂定校內之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該規範至少需含括教學區與學校宿舍區。

圖資中心依據「高苑科技大學校園網路管理辦法 ,訂定校內之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該規範含括教學區 。

圖資中心

2.依據校園網路狀況,落實管理教學區與學校宿舍區之網路流量每日傳輸上限。

校園網路-教職員每個網路帳號每日網路流量總額不得超過7GB、學生每個網路帳號每日網路流量總額不得超過4GB、無線網路帳號每日網路流量總額不得超過2GB。

圖資中心

3.請各校系所辦公室和電腦教室之公用電腦設備上標示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文字。

圖資中心已於本單位所屬之各電腦教室張貼「智慧財產權」宣導海報,並提供該海報給各系所張貼於電腦教室內。

圖資中心

4.設立資訊安全人員與建立校園資訊安全監控相關之處理機制。

於95年4月28日行政會議通過成立資訊安全委員會,並96學年度開始著手進行導入設立相關資訊安全人員與建立校園資訊安全監控相關之處理機制,於98年3月獲教育部選為ISMS種子學校,並於98年11月獲得ISMS證書,均有符合教育部資訊安全相關要求。

圖資中心

5.各大專院校需定期檢視校園採購軟體之授權資料,公告學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

961116日通過校務行政會議通過「校園軟體管理辦法」,詳實定義每種軟體使用規範,並定期檢視校園採購軟體之授權資料,公告學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

圖資中心

6.各校應考量狀況適當編列預算,採購合法軟體供校內教職員生使用。

於學期結束前發調查表,統計各系所下學期欲使用軟體清單,依需求進行預算編列,並依電腦教室等級及安裝軟體進行排課 。

圖資中心

7.各校可參考本部之「台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並考量各校之環境與狀況自行訂定之。

於96年11月16日校務行政會議通過「校園軟體管理辦法,並於97年度參考「台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訂定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

圖資中心

輔導評鑑

學校是否將智慧財產權自我考核納入自我評鑑機制?

各負責單位書面自我評鑑,交由電算中心及秘書室審核。每年評鑑時間及次數:每年6月底及12月底,共兩次。

圖資中心